2019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635)
某化工企业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某技术监督局依据《产品质量法》某条的规定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该企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查以技术监督局的处罚决定适用法律不当为由判决撤销了处罚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技术监督局不得再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B.技术监督局不得再对该企业作出罚款决定,但可以作出其他行政处罚
C.技术监督局可以依据原处罚决定适用的《产品质量法》条文规定作出与原来不同的处罚决定
D.技术监督局可以依据原处罚决定适用的《产品质量法》条文规定以外的相关条款作出与原来相同的处罚决定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做出( )的行政处罚决定前,需要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A.责令停产停业
B.没收较大数额的财产
C.吊销许可证
D.较大数额的罚款
根据《行政复议法》,在一般情况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而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A.60日 60日
B.60日 30日
C.30日 30日
D.30日 60日
A.起诉权
B.选择管辖权
C.申请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权利
D.上诉权
当行政行为违法时,下列选项中,除( )外,都拥有撤销权。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国务院
D.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
1.答案: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法院要求行政机关正确执法,不是说不能执法,AB项错误;>C是错误的,实际上规定只涉及主要事实和理由,没有专门讲到法律依据。故正确答案为D。
2.答案:
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24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故正确答案为A、C、D。
3.答案: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第31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故正确答案为A。
4.答案:
解析: 行政诉讼主体在这里是指在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即指原告行政相对人和被告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还包括第三人)。
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司法审查中的原告必须是作为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以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相对人相对应的行政主体没有起诉权,不能作为原告。同时也就没有在起诉时选择管辖的权利。故A、B错误。
根据行政诉讼法44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被告可直接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无须申请,只有原告有申请权,故C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所以原被告均有上诉权,正确答案是D。
5.答案: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的规定: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 主要证据不足的;2 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 违反法定程序的;4 超越职权的;5 滥用职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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