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615)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这句话体现了程序正义,即裁判结论要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可,裁判者必须确保判决符合公正、正义的要求。下列说法违背了程序正义的是:
A.刑事案件的判处要重证据,不轻信口供
B.罚款应当由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收缴
C.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应当回避
D.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询问、质证并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依据
A.一个13岁男孩将同学打成骨折
B.张某酒后强奸了饭店的服务员
C.李某在精神病发作时纵火烧了汽车
D.酒后驾车撞坏了别人的汽车
A.李某应该自行回避
B.作出回避决定以前,李某必须停止案件的侦查工作
C.李某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
D.如果甲的回避申请被驳回,甲有权申请复议一次
>不服地方各级法院第一审未生效判决时,哪类人有权请求检察院提起抗诉?( )
A.7.不服地方各级法院第一审未生效判决时,哪类人有权请求检察院提起抗诉?( )
B.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C.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D.被害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A. 18周岁
B.16周岁
C.14周岁
D.12周岁
1.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程序正义。程序正义,即看得见的正义,这句格言的意思是说,案件不仅要判得正确、公平,并完全符合实体法的规定和精神,而且还应当使人感受到判决过程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我国实施罚款决定和罚款收缴分离的原则,为了加强对罚款活动的监督,故本题选择B选项。
2.答案:
解析: >刑事责任能力的关键要件在于(1)犯罪人在实施犯罪时辨认自己行为的性质和社会意义(2)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选项A中,13岁男孩属于未成年人,不具有辨认自己行为性质的能力,并且属非犯罪行为,不符合(1)(2);在选项C中,李某处于精神病发作时也不具有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不符合(1);在选项D中,酒后驾车不一定是犯罪行为,只有酒精达到一定含量,才能算酒驾,是犯罪行为,因此不符合;而选项B中张某的行为完全属于犯罪行为,犯罪人也完全具有辨认自己行为性质和社会责任的能力,因此本题答案是B项。
3.答案:
解析: A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 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 案件的。所以李某应该自行回避。A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2款规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B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据此可知,李某的回避应由检察长决定。C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3款规定,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D项正确。故本题选B。
4.答案: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18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故本题选C。
5.答案:
解析: >《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所以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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