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118)
A.少数民族代表
B.妇女代表
C.华侨代表
D.军队代表
赵某与黄某2003年1月结婚,2005年10月协议离婚,但在财产分配上发生争议,下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A.2004年8月黄某出版一部小说所获得的稿费1万元
B.2005年3月赵某因车祸受伤所得到的医疗费用赔偿2万元
C.2003年6月赵某父母赠与赵某、黄某一幢房屋,价值25万元
D.2004年12月,赵某与黄某共同购置的一套高档家具,价值4万元
A.责令雇主改正,并处以罚款5万元
B.责令雇主解除劳动合同,遣返这批学徒工
C.责令雇主承担遣返费用,并给予经济补偿
D.收缴雇主在非法用工期间的经营所得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关于我国国家机构的表述错误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B.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C.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D.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五十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A.甲监狱为张某报请减刑二年
B.乙监狱为李某越狱犯罪提起起诉
C.丙监狱接受A市法院判处的一批刑事犯入监并对其进行入监教育
D.丁县法院收缴对罪犯王某的五万元罚金
1.答案:
解析: 我国宪法第59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据此,答案为A。
2.答案:
解析: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同时,第十八条也为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故正确答案为B。
3.答案:
解析: >《劳动法》第94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明确列举了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情况下,劳动行政部门可以作出的行政处罚(即“罚款”和“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等),而“收缴雇主非法用工期间的经营所得”不在此列,故正确答案是D
4.答案:
解析:
根据《宪法》第7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D项中的“五十周岁”表述不准确。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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