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1971)
自动放弃犯罪行为,从而避免了犯罪结果的发生,这种行为属于( )。
A.犯罪预备
B.犯罪表示
C.犯罪未遂
D.犯罪中止
甲于2006年6月与乙合谋共同诈骗张某30000元,甲、乙平分各得15000元。在审查本案期间,甲主动交代曾在2003年3月间诈骗王某4000元的犯罪事实。在处罚甲诈骗罪时其犯罪金额应为( )。
A.30000元
B.19000元
C.34000元
D.15000元
下列哪一种情形,尚不能认为是犯罪>?>( )
A.甲打电话邀约其朋友李某一起去实施抢劫
B.乙向其朋友赵某表示要杀掉仇人陈某
C.丙为了盗窃张某家财产,毒死了张某家的看家犬
D.丁为方便对刘某实施抢劫,对刘某的活动规律进行跟踪调查
醉酒的人犯罪( )。
A.应负刑事责任
B.不负刑事责任
C.造成严重后果的才负刑事责任
D.情节严重的才负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犯罪时怀孕的妇女和审判时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B.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C.对于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三十年有期徒刑
D.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1.答案:
解析: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故正确答案为D。
本题相关知识点:
1、犯罪预备,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
2、犯意表示又称“犯罪决意”,指行为人表示决定实施某种犯罪的意思。一般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将犯罪意思表示于外部。单纯的犯意表属于犯罪思想的范畴,如果没有为实现犯罪意图而进行危害社会的犯罪活动,不能认定为已罪、处以刑罚。
3、犯罪未遂,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2.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追诉时效和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承担。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后不再追诉。甲主动交代的在2003年3月间诈骗王某4000元的犯罪事实,法定最高刑为3年,因此对该行为追诉时效为5年。因此,甲的这一犯罪事实到2007年仍在追诉时效期内,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因此在处罚甲诈骗罪时,其犯罪金额为共同犯罪金额30000元加上主动交代的4000元,共计34000元,故正确答案为C。
3.答案:
解析:
项属于为了抢劫制造条件的行为,构成犯罪预备;>B>项只是犯意表示,不构成犯罪;>C>项属于为了盗窃制造条件,构成犯罪预备;>D>项属于为了劫制造条件的行为,构成犯罪预备。故本题答案选>B>项。
4.答案:
解析:
《刑法》第18条:“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故正确答案为A。
5.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78条第2款修改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因此D选项正确。
A选项错误,不适用死刑的人包括:(1)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2)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3)审判时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B选项错误,《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69条修改为:“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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