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1658)
下列哪类人员可以录用为公务员( )。
A.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B.曾因工作失误被私营公司开除的
C.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D.曾被开除公职的
下列不属于公务员的是( )。
A.某县公安局刑警队队长
B.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C.某市大学校长
D.某民主党派机关干部
国家公务员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 )。
A.免职
B.降职
C.行政处分
D.辞退
根据《公务员法》的回避原则,下列哪种情况不需要回避?( )
A.一个市内,丈夫是公安局局长,妻子是教育局局长
B.父亲是某市公安局局长,儿子是下级分局局长
C.丈夫是某市公安局局长,妻子的妹妹的女儿是该局财政科科员
D.丈夫是某市公安局局长,妻子是该局财政科科员
小王是某县教育局的一位公务员,因为某种原因被辞退,他在得知处理决定后三十日内可以向( )申请复核。
A.县人民政府
B.县教育局
C.市教育局
D.市人民政府
1.答案:
解析:
《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被录用: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B项不在规定之内,故正确答案为B。
2.答案:
解析: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大学校长明显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范围。故正确答案为C。
3.答案:
解析:
《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公务员非因法定事由行业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处分国家公务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对国家公务员的行政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故正确答案为A、B、C、D。
4.答案:
解析: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对该条规定做了详细阐述和说明:
(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本规定所指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A项中同一市内,丈夫是公安局局长,妻子是教育局局长,属于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且是夫妻关系,应该回避;B项中父亲和儿子属于直系血亲关系,公安局局长和下级分局局长属于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应该回避;D项中财政科科员从事的是财务工作,也属于应当回避的范围。 故正确答案为C。
5.答案: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90条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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