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1352)
宁某系某公安局刑事警察,在下班回家路上发现有人斗殴,便上前制止。当宁某发现其中一方为有过隙的李某时,便叱喝其住手。李某发现是宁某遂破口大骂。宁某听得怒火顿起,拔枪将李某大腿击伤。
根据《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李某能否获得国家赔偿?
A.能,因为宁某系公安人员,且损害是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发生
B.不能,因为宁某的行为属于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C.能,因宁某的行为属于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情形
D.不能,因宁某是刑事警察,无治安管理职权、且宁某是在下班时间作出的行为
A.应予受理
B.应不予受理
C.应驳回起诉
D.应告知李某向某市公安局申请复议
A.国家领导人预备出使访问日本。
B.某县政府出台新的规划方案,涉及大面积拆迁问题。
C.某市交警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对于司机李某处以50元的行政处罚。
D.某地公安局对于本局民警程某的记过处分决定。
行政制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者依其行政责任所实施的强制性处罚措施。行政制裁不包括( )。
A.行政处罚
B.行政处理
C.行政处分
D.劳动教养
A.某区人民政府必须在受理王某和陈某的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与否的权利
B.某区人民政府按照王某和陈某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批准决定是不合法的
C.陈某有权对某区人民政府批准王某申请的行为提出行政诉讼
D.A社区医院有权利对某区人民政府再建社区医院的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1.答案:
解析: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题目中,警察宁某与李某有过隙,怒火中烧的时候拔枪击伤李某大腿,并不是执行公务,而是出于私人的恩怨,是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故正确答案为B。
2.答案:
解析: 行政诉讼中原告资格的构成要件。原告必须是承担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后果或受其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特定情况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使不是直接相对人,但只要其有足够充分的理由认为其权益受到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影响,也可以成为行政诉讼原告。只要原告“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就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也应当受理。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也规定:与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答案:
解析:
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以及行政调解行为,都是不可诉行政行为。
4.答案:
解析:
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和劳动教养三种。
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对违反行政法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实施的行政制度,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开除六种形式。
行政处罚是指由特定的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实施的行政制裁。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七种形式。
劳动教养是由公安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危害社会秩序和他人人身安全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者所实施的惩罚措施。因此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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