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1331)
A.领导职务类
B.非领导职务类
C.综合管理类
D.专业技术类
E.行政执法类
甲和乙共同出资购买了一间房屋并出租给丙,租房期间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乙和丙均表示愿意购买,应( )。
A.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优先购买
B.在同等条件下由丙优先购买
C.在同等条件下由甲决定卖给谁
D.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丙共同购买,各享有一份份额,形成共有关系
张先生自己创办了一家化工生产厂并担任厂长,他可以被称为这个化工生产厂的( )。
A.法人代表
B.法人
C.法定代表人
D.法定代表
李某有儿子、儿媳、孙子和未婚女儿,李某的儿子已于去年病故。依据我国《继承法》,待李某死亡时,其儿子应继承的那份遗产由下列何人代位继承?( )。
A.李某的儿媳
B.李某的兄弟
C.李某的孙子
D.李某的女儿
我国刑法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应理解为( )。
A.是犯罪不以犯罪论处
B.是犯罪不以犯罪处罚
C.不构成犯罪
D.是缩小打击面的特殊策略
1.答案:
解析: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DE
2.答案:
解析:
题中甲和乙是房屋的共同所有人,而丙是房屋的承租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2条、第118条的规定,共有人在另一方转让财产份额时有优先购买权,而承租人在租赁人出卖出租房屋时有优先购买权。共有人的优先权优于承租人的优先权。故正确答案为A。
3.答案:
解析: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与自然人不同,是种无生命的社会组织体,因此B项不符。
法人代表一般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张先生并非被授权,所以他不是法人代表。排除A项目。
《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这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这里的张先生符合。因此正确答案为C。
法定代表在此语境下并不存在,属于干扰项,D错误。
4.答案:
解析: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在本题中,李某儿子应继承的那份财产应该由李某的孙子继承。故正确答案为C。
5.答案:
解析:
现行刑法第十三条“但书”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种所谓“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行为。“不认为构成犯罪”,意思是指该行为在法学理论上已经是犯罪,但出于立法者的考虑,在立法阶段就将此种行为排出在了犯罪行为之外,因此,在司法实践中,自然也就不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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