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1315)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对汇票的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主体不包括( )。
A.出票人
B.见证人
C.背书人
D.承兑人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应该是( )。
A.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
B.全体股东指定的法律代理人
C.公司董事长
D.公司总经理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不包括( )。
A.土地使用权
B.知识产权
C.劳务
D.实物
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C.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D.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C.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D.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1.答案:
解析:
《票据法》第44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后,应当承担到期付款的责任。
《票据法》第68条规定: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由以上法条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B。
2.答案:
解析:
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应该是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 故正确答案为A。
本题相关知识点: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3.答案:
解析:
直接考查《公司法》条文。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出资方式不限于货币,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股东不能以劳务作为出资方式。也即允许以劳务出资的只有普通合伙企业,而不是股东。依据生活常识判断,要是可以用劳务出资的方式成为股东,那么每个人都成为股东了,现实中不可能是这样的。
4.答案: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A、B、C三项均属于无效合同,只有D项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正确区分无效合同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无效合同一般是由于合同内容违法,损害国家利益;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一般是意思表述不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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