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968)
甲与乙共谋枪杀丙,两人先后开枪,甲未击中丙,乙击中丙,造成丙死亡,甲构成( )。
A.故意杀人未遂
B.故意杀人既遂
C.犯罪终止
D.犯罪预备
张某为了要男孩,将妻子刚生下的生重病的女婴扔进小河里淹死。张某应被定为犯有( )。
A.过失杀人罪
B.故意杀人罪
C.遗弃罪
D.虐待罪
>张某是某服装公司的法人代表,与担任出纳职务的妹夫合谋将>100万元公司资金挪用到股
市炒股,并将盈利的20万元平分。张某的行为构成:
A.挪用公款罪
B.挪用资金罪
C.职务侵占罪
D. 贪污罪
在犯罪客体的分类中,把某一类犯罪行为所共同侵犯的客体称为( )。
A.一般客体
B.同类客体
C.直接客体
D.间接客体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抢劫罪(预备)
C.构成抢劫罪(未遂)
D.构成强奸罪(既遂)
1.答案:
解析:
甲、乙共谋枪杀丙,构成共同犯罪。共同犯罪遵循“部分行为,整体责任”原则,即各个行为人的行为是一个整体,其中一个人既遂,其他人也应视为既遂。甲未集中丙、乙击中丙,造成丙死亡,两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既遂。故本题正确答案应选 B。
2.答案:
解析:
《刑法》上的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本题中,张某明知把婴儿扔进河里必然会导致婴儿死亡,还将该女婴扔入小河淹死,剥夺了该女婴的生命,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故正确答案为B。
3.答案:
解析:
>挪用资金罪,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
>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
>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
>行为。本罪的前身是>199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
>的决定》中第>11条所规定的公司、企业人员挪用单位资金罪。
>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
>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
>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属于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阻碍
>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同时还降低了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造成整个社会的信任危
>机。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
>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
>行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
>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构成挪用
>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
>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综上所述不符合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性质题干
中描述的是挪用而不是占为己有 所以职务侵占罪不正确。
4.答案:
解析:
在刑法学中,通常把犯罪客体分为三种,即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故正确答案为B。
5.答案: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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