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91)
>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关键点考核( )。
A.思想品德
B.工作能力
C.工作实绩
D.勤奋敬业
王某于某日晚在一僻静胡同里抢夺了一名妇女的黑色提包,内有3000元人民币。在已查明的本案下列事实中,对犯罪构成没有意义的是( )。
A.王某今年23 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B.王某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目的
C.王某特意选择了夜晚和僻静胡同这样的时间和地点作案
D.王某已经实施了抢夺行为,且抢夺的财物数额达到3000 元人民币
A.医疗费
B.因身体伤害产生的护理费
C.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D.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费
E.须赡养的老人的生活费
个体经营户张某因为不服区工商局五千元的处罚提出申请复议,市工商局认为处罚过轻,改为没收工商营业执照,张某如果想提出行政诉讼,应该告哪个单位?( )
A.市工商局
B.区工商局
C.区人民政府
D.市工商局和区工商局
甲被车撞伤倒地,行人乙拦下一辆出租车,将甲送往医院,乙支付了车费,其间,甲的手机丢失。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车费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由乙赔偿
B.车费不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由乙赔偿
C.车费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
D.车费不由甲承担,甲手机丢失的损失不由乙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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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答案:
解析:
《公务员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关键点考核工作实绩。”故正确答案为 C。
2.答案:
解析:
所有的犯罪构成都包括:犯罪主体、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三个要素。C选项属于环境因素,对犯罪构成没有意义,故正确答案为C。
3.答案:
解析: 《国家赔偿法》规定,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DE是造成公民死亡时必须赔偿的范围,故本题选ABC。
4.答案: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题中市工商局就区工商局对张某的处罚行为进行了变更,因此由市工商局作为被告。故正确答案为A。
5.答案: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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