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676)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我国的法律解释权属于(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
D.国务院
一个国家的宪政制度如果常常为其他国家所效仿,这个国家的宪法就被称之为“宪法之母”,据此,下列国家的宪法被称为“宪法之母”的是( )。
A.美国
B.法国
C.英国
D.德国
如果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对该具体行政行为如何提起行政诉讼?( )
A.必须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共同上级行政机关为被告
B.可以以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任何一个行政机关为被告
C.必须以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
D.可以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共同上级行政机关为被告
A.180元
B.360元
C.540元
D.720元
王某于某日晚在一僻静胡同里抢夺了一名妇女的黑色提包,内有3000元人民币。在已查明的本案下列事实中,对犯罪构成没有意义的是( )。
A.王某今年23 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B.王某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目的
C.王某特意选择了夜晚和僻静胡同这样的时间和地点作案
D.王某已经实施了抢夺行为,且抢夺的财物数额达到3000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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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答案:
解析:
《立法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故本题选B。
2.答案:
解析:
英国是近代宪法的策源地,英国宪法常被人们誉为“近代宪法之母”。英国近代宪法最初是资产阶级革命的成果,由英国资产阶级最早制定。英国的资产阶级宪法在内容上确立了君主立宪的政治体制,但是在形式上没有完整的宪法典,是典型的非成文宪法。故正确答案为C。
3.答案: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故正确答案为C。
4.答案:
解析: >《劳动法》第44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10月1日至3日是法定休假日,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实行月薪制的劳动者,在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时,其日工资本应统一按劳动者本人的月工资标准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数进行折算。但在本题的计算中,将每月工作日按30天来计算,则1800/30×3×3-1800/30>×3=360元,C项更接近。因此本题选择B选项。
5.答案: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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