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336)
以下情况能成立共同犯罪的是( )。
A.一方为故意而另一方为过失
B.缺乏共同意识联络时的同时犯
C.同时实施犯罪而故意内容不同
D.事前通谋的事后窝藏、包庇行为
A.责令雇主改正,并处以罚款5万元
B.责令雇主解除劳动合同,遣返这批学徒工
C.责令雇主承担遣返费用,并给予经济补偿
D.收缴雇主在非法用工期间的经营所得
> />下列法律内涵最能体现这一调解精神的是( )
A.无救济,即无权利
B.法者,定分止争也
C.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
D.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A.案发时王某并不在现场,但是为了报复李某,他声称看到了李某作案
B.张某作为案件的翻译人,故意将有关证据进行错误翻译,以陷害王某
C.李某在庭审记录时,为了减轻王某的罪责,故意将王某的供述进行删改
D.王某慌称不是自己自愿杀人的,而是李某逼着自己杀害被害人的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给股东的入股凭证,购买股票后,股东成为( )。
A.企业法人
B.公司的债主
C.企业的经营者
D.公司的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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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答案:
解析:
考查要点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共同犯罪是两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所以一方为故意而另一方为过失的,不成立共同犯罪,A选项错误。共同犯罪需要有共同犯罪的故意,所以缺乏共同意思联络的同时犯以及故意内容不同,都不成立共同犯罪。因此B、C选项错误。
事前通谋的事后窝藏、包庇行为,是在共同犯罪故意支配之下的共同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所以成立共同犯罪,故正确答案为D。
2.答案:
解析: >《劳动法》第94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明确列举了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情况下,劳动行政部门可以作出的行政处罚(即“罚款”和“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等),而“收缴雇主非法用工期间的经营所得”不在此列,故正确答案是D
3.答案:
解析: 英国法学家麦克莱有句至理名言,“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张三从拒不偿还到自愿偿还李四现金十万元,李四主动放弃利息的诉讼请求,这都体现了人性的善,在调解下解决了纷争,体现了“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这一调解精神。ABD三项都不是调解精神,是法的精神和举证责任原则。故本题答案选C。
4.答案:
解析: >伪证罪有着特定的主体,即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员、选项A、B、C均为伪证罪之主体,也符合伪证罪的定义,但是D选项中,王某为犯罪人,不属于伪证罪之主体,因此,不符合伪证罪的定义,所以选择D选项。
5.答案:
解析: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给股东作为已投资入股的证书与索取股息的凭证。投资者购买股票后就成为公司的股东,他们成为公司的“所有者”。D项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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