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298)
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 )、广东省、深圳市启动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工作。
A.江苏省
B.福建省
C.山东省
D.浙江省
A.争取人身自由权
B.获得劳动权
C.拥有教育权
D.享有政治参与权
在我国,结婚的必备条件之一是( )。
A.双方不得有血亲关系
B.双方完全自愿
C.双方签订婚约
D.男方不得早于23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1周岁
下列关于诉讼程序的选项中,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是( )。
A.发回重审的案件
B.共同诉讼中,原告一方有50人
C.甲起诉乙,要求乙返还借款3000元,但起诉时乙下落不明
D.甲起诉乙合同违约,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无原则分歧
A.某人因家中被盗而报告公安机关
B.某人因不服判决而向高级法院递交文书
C.某企业因对方不履行合同而将其告上法庭
D.被告因发现原告侵犯自己的权利而在诉讼过程中反诉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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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答案:
解析:
2011年10月17日,财政部在关于印发《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办法》的通知中指出: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故正确答案为D。
2.答案:
解析: 本题考察法律常识。题目看起来有些难度,其实通过参照选项分析,主要问“到需要讲话的公共集会上去”所反映的是公民的何种权利。A选项是人身自由,题中没有体现,B选项是获得劳动权,卢梭不是反对妇女劳动,与题意恰恰相反,C选项题中没有涉及到。宪法中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其中一项重要权利即为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其中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等。本题“到需要讲话的公共集会上去”很明显是一种参与政治的权利,所以选D。
3.答案:
解析:
《婚姻法》第 5 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 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故本题选B。
4.答案:
解析: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74条以及最高院、最高检、司法部在2003年3月下发的《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案件,
(2)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3)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4)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5)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所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D选项最符合要求,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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