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69)


1.

西方法律格言说:“法律不强人所难”。关于这句格言含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凡是人能够做到的,都是法律所要求的

B.对人所不知晓的事项,法律不得规定为义务

C.根据法律规定,人对不能预见的事项,不承担过错责任

D.天灾是人所不能控制的,也不是法律加以调整的事项

2.

杨某与刘某在日常生活中有矛盾。杨某为了泄私愤,造谣说刘某生活作风有问题,致使刘某的生活和工作受到很不利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刘某可以要求杨某承担的民事责任有(  )。

A.停止侵害

B.恢复名誉

C.消除影响

D.赔礼道歉

3.

下列不属于公务员的是(  )。

A.某县公安局刑警队队长

B.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C.某市大学校长

D.某民主党派机关干部

4.

下列现象中,违反民法平等原则的是(  )。

A.甲公民(年满25周岁)可以结婚,而乙公民(13周岁)不能结婚

B.甲公司(登记为综合证券公司)可以从事证券业务,而乙公司(登记为房地产公司)则不可以从事证券业务

C.国家税务机关可以在征收法律关系中使用强制措施,无视纳税人的意志而依法征税

D.某市合同管理干部认为,在本市建筑工程的招投标中,市委领导的亲戚具有优先订立合同的权利

5.

下列做法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是(  )。

A.甲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现工作,单位决定和他解除劳动合同

B.劳动合同期满,丁所在用人单位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该用人单位不必支付经济补偿

C.在试用期内,单位和劳动者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D.乙和某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约定由于该单位给乙解决了本地户口,乙必须在该单位工作满三年,否则应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查看答案与解析

[page]

1.答案:

解析: “法律不强人所难”是一句古老的法谚,它的意思是法律不强求不可能的事项或法律不强求任何人履行不可能履行的事项。这是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核心所在。法律不以“圣人”的道德情操要求众人,但法律不阻碍进步,故法律也不能以“小人”的标准去定分止争。要求人们对不能预见的事项履行义务是不可能做到的,因此要求人们对不可能做到的事情承担责任也就是“强人所难”。所以法律规定,人对不能预见的事项,不承担过错责任,这正是“法律不强人所难”的体现。故答案为C。

2.答案:

解析:

《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杨某造谣刘某生活作风有问题,对刘某造成了名誉损害,因此刘某可以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故正确答案为A、B、C、D。

3.答案:

解析: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大学校长明显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范围。故正确答案为C。

4.答案:

解析:

B、C项并未涉及平等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与平等原则无关;A项是基于公序良俗原则而定;D项在招投标过程中,参与者应当具有同等资格,不能因为任何其他与招 投标活动无关的因素而使之享受差别待遇,否则就违背了平等原则。故正确答案为D。

5.答案:

解析:

 根据《劳动法》第44条和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合同时,应该支付经济补偿。B项错误。

根据《劳动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C项错误。

再来15题

1. 本站所有资源来源于用户上传和网络,因此不包含技术服务请大家谅解!如有侵权请邮件联系客服!10210454@qq.com
2. 本站不保证所提供所有下载的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资源仅供下载学习之用!如有链接无法下载、失效或广告,请联系客服处理,有奖励!
3. 您必须在下载后的24个小时之内,从您的电脑中彻底删除上述内容资源!如用于商业或者非法用途,与本站无关,一切后果请用户自负!
4. 如果您也有好的资源或教程,您可以投稿发布,成功分享后有RB奖励和额外RMB收入!

磊宇堂正在使用的服务器 维护管理由磊宇云服务器提供支持

磊宇堂 »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69)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