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公务员考试之刑法常识习题(2)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相同点是( )
A.都不能针对第三者实施
B.都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C.都是对不法侵害行为所采取的手段
D.都是对正在进行或正在发生的危害不得已情况下而采取的措施
张某为了要男孩,将妻子刚生下的生重病的女婴扔进小河里淹死。张某应被定为犯有( )。
A.过失杀人罪
B.故意杀人罪
C.遗弃罪
D.虐待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犯罪时怀孕的妇女和审判时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B.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C.对于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三十年有期徒刑
D.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一天某甲带刀要去少某乙,走到半路又打消了杀人的念头。实际上这天某乙出差到外地去了,即使他去了也杀不成。但甲并不知道乙不在家,而是自动放弃了杀人行为,该行为是( )。
A.犯罪既遂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预备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 )。
A.罪刑法定原则
B.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C.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D.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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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答案:
解析: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集体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或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旨在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的行为。紧急避险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利益较小的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共同点主要包括:(1)目的相同。二者都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利。(2)前提相同。二者都必须是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侵害时才能实施。(3)责任相同。二者超过法定的限度造成相应的损害后果的,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免除处罚。正当防卫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本人,不能针对第三者。紧急避险的对象必须是第三者。是合法行为对他人合法权益的损害。故A项不符合题意。紧急避险的起因可能是自然力量造成的危险,因此不都是不法侵害,C项不符合题意。故BD正确
2.答案:
解析:
《刑法》上的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本题中,张某明知把婴儿扔进河里必然会导致婴儿死亡,还将该女婴扔入小河淹死,剥夺了该女婴的生命,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故正确答案为B。
3.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
《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78条第2款修改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因此D选项正确。
A选项错误,不适用死刑的人包括:(1)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2)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3)审判时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B选项错误,《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69条修改为:“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C选项错误,对于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4.答案:
解析:
刑法中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属于犯罪中止。题干中提到是甲主动放弃,和乙出差的状况无关故正确答案为B。
5.答案: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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